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6月12日-2023年06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2338319
传 真:0591-62338319
通讯地址: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
邮 编:350108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 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福州闽侯高岐~桐南改T接至高岐~泽苗II线110kV线路工程 |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
江苏辐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电缆线路1回,路径长约0.72km,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见《报告表》 |
1、输电线路走向应尽量避开环境敏感目标,无法避让的线路穿越应按照有关设计规范和标准留有相应防护距离,以减小环境影响。项目设计与建设应对导线布置进行优化,以降低电磁辐射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按要求落实水土保持等生态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绿化植被。 2、施工过程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减轻施工噪声、粉尘、施工废水等对环境的影响。建筑材料的运输和施工现场搬运及堆放产生的粉尘与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应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要求,对工地洒水抑尘,作业场地采取围挡、围护等措施以减少扬尘扩散。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相应防治措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3、本工程工频电场按4kV/m、磁感应强度按0.1mT控制,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表1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