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 2023-09-04 15:5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4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1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83772202

  传    真:0591-83723492

  通讯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

  邮    编:350108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福建永福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碎石机制砂项目

  榕高新区环评〔2023〕15号

  2023-09-04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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