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3年12月05日)
时间: 2023-12-05 08:4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05日-2023年12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2338319

  传  真:0591-62338319

  通讯地址: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

  邮  编:350108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高性能、高强度铝合金零部件智能化生产项目

福建省福州高新区智慧大道9号

福建华威钜全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云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铝合金零件800万件、汽车零部件400万件

1、雨、污水实行分流。生产废水中重力铸造铸台冷却水、设备及产品清洗废水、地面清洗水、废气治理措施(碱液循环喷淋处理系统)排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混凝和气浮+调节+生化曝气+沉淀)处理达标后排入福州大学城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往福州大学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①坩埚炉、集中熔化炉熔化铝合金产生的颗粒物、配套的炉窑燃烧天然气产生的烟气和保温炉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碱液循环喷淋处理系统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压铸脱模废气、砂芯铸造废气和制芯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和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由高压静电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

③抛丸粉尘经集气收集后由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

3、应合理布置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达标。

4、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废包装材料(包装纸箱、包装袋等)、废砂、废边角料及废金属屑、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抛丸粉尘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含油铝屑集中收集后重力压榨挤出油污后残余块状固废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由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含油铝屑集中收集后重力压榨挤出的废切削液、集中炉或坩埚炉的炉渣、废气处理设施收集的烟尘、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应按规定收集并储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含油废抹布和手套收集后混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2

福州市闽侯县大学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第二阶段)

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新保路与117县道路口附近

福州澳星同方净水业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利用已建构筑物安装设备3.5万m3/d,扩建后全厂污水处理规模12万m3/d

1、雨、污水实行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内污水管网,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2、对现有项目和本次扩建项目的臭气产生区段采取加盖密闭,负压收集、经过生物除臭设施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在厂区四周加强绿化,对污泥脱水间定期喷洒植物除臭剂。

3、应合理布置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达标。

4、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污泥交由福州和特新能源有限公司焚烧处置;废机油、实验废液等危险废物应按规定收集并储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栅渣、沉砂、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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