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3月18日-2024年03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2338319
传 真:0591-62338319
通讯地址: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
邮 编:350108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 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200万片光学镜片生产项目 |
福建省福州高新区南屿镇智慧大道20号16号楼1-4层 |
福建威泰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福州朴诚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200万片光学镜片(其中100万片透镜、50万片平面镜、20万片棱镜、2万片波片、10万片滤光片、18万片反射镜) |
1、雨、污水实行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纳入大学城污水处理厂;抛光、磨边废水经过二次沉淀后进入调节池,再经过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纳入大学城污水处理厂;除油剂废水进行委外处理;药水槽废水进入调节池,再经过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纳入大学城污水处理厂;纯水槽的纯水与非纯净废水排入市政管网,纳入大学城污水处理厂。 2、擦拭废气、超洗废气经密闭车间负压收集后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磨边废气通过设备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 3、应合理布置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达标。 4、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抛光残渣、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污泥定期进行清掏,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活性炭、废餐巾纸、废绸布、废包装容器等危险废物应按规定收集并储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