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4年04月15日)
时间: 2024-04-15 11:2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4月15日-2024年04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2338319

  传        真:0591-62338319

  通讯地址: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

  邮       编:350108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建兆元光电有限公司LED芯片填平补齐技改项目

  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尧沙村浯江236号(福州市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

  福建兆元光电有限公司

  闽环(福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产能384万片芯片/年,扩建完成后芯片产能1200万片/年

  1、雨、污水实行分流。生活污水(其中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进入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3000t/d(含氟废水200t/d、有机废水650t/d、酸碱废水2150t/d)污水站处理,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分别经各自处理系统预处理达标后经厂区总排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后进入大学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1)磊晶过程排放的氨气依托现有工程2套氨气回收装置处理后由25m排气筒排放。

  (2)芯片生产过程酸性废气(硫酸雾、HCL、氮氧化物、氟化物、氯气)依托现有工程设置的4套碱液喷淋装置(2用2备)处理后由25m排气筒排放。

  (3)芯片生产过程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依托现有工程设置的4套活性炭吸附装置(2用2备)处理后由25m排气筒排放。

  (4)建设一套臭气治理设施处理污水站产生的臭气,臭气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5)污水站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氨气站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与项目不相容的构筑物。

  3、应合理布置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达标。

  4、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纸箱、纸板、金屑、铂金屑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或由供应商回收;各化学品的空桶、废王水、显影废液、ITO蚀刻废液、BOE蚀刻废液、光刻胶剥离废液、异丙醇废液、丙酮废液、含油、含溶剂抹布、废油、废活性炭、不合格芯片、污水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应按规定收集并储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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