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4年07月26日)
时间: 2024-07-26 15:5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7月26日-2024年08月0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2338319

  传        真:0591-62338319

  通讯地址: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

  邮       编:350108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高新区南屿镇五溪河道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

  福州高新区南屿镇

  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福州朴诚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起点位于五都村溪口桥处,终点为十六份洲河汇合口,整治河道总长11.262km,涉及南屿镇五都村、中溪村、南前村以及江口村等村庄

  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①洒水抑尘、避开大风作业;②运输车辆低速行驶,避免超载等;③淤泥堆放处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除臭等。

  2、加强噪声污染防治。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中午和夜间施工,确需连续作业的,应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公告附近居民;②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措施;③合理安排物料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最大程度减轻沿线噪声敏感点的影响;④主要施工场地边界应构筑围墙,文明施工;⑤运输车辆低速慢行,禁鸣喇叭。

  3、加强水污染防治。①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绿化、抑尘;②生活污水纳入周边村庄的污水排放系统;③避免雨季施工,禁止施工固体废物临近河岸堆放;④做好河道淤泥清运工作,防止淤泥处置不及时导致河道水质污染。

  4、加强固废污染防治。①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②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可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③工程开挖土石方产生的余方作为弃渣处理,运至规划好的指定弃渣场堆放,后期用于河道沿岸边坡植被绿化覆土。

  2

  福州昱新电子有限公司仪器仪表制造生产线项目

  福建省福州高新区智慧大道20号保利通信高新科技产业园8#B

  福州昱新电子有限公司

  郴州中乐乐咨询有限公司

  年产墙体探测仪100万件、数显水平尺80万把、湿度计20万支、插座检测仪10万件、激光测距仪2万件、汽车检测仪10万件、安平仪5万件和验电笔5万件支

  1、雨、污水实行分流。生产废水为工艺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依托厂区内现有的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福州大学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1)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50m排气筒排放;

  (2)车间产生的焊接废气通过集气装置+静电除尘器+50m排气筒排放;

  (3)餐厅的油烟废气通过集气装置+油烟净化器+50m排气筒排放。

  3、应合理布置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达标。

  4、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废包装材料、边角料、机加工沉渣、废气处理设施收集尘、废模具、不合格品、锡渣、废丝网纸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弃油脂交由有资质物资回收单位统一清运处理;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火花油等危险废物应按规定收集并储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来源:高新区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