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4年08月09日)
时间: 2024-08-09 09:3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8月09日-2024年08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2338319

  传        真:0591-62338319

  通讯地址: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

  邮       编:350108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州高新区新材料实验室项目

福州高新区创业路5号久策大厦A座1层北侧

福州杰瑞动能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辉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开展前沿聚合物树脂材料研发、粉体材料包覆、开发膜材料等实验

  1、雨、污水实行分流。实验废水经预处理后通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絮凝沉淀+消毒工艺”)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往福州大学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投料粉尘及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60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臭气采用车间密闭方式处理。

  3、应合理布置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达标。

  4、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废包装品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品、污泥、废活性炭、设备及器皿清洗废水(前3次)等危险废物应按规定收集并储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2

福建知新化学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福州高新区高新大道15号国家地球空间信息福州产业化基地2号楼603和605室

福建知新化学有限公司

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主要开展树脂性能检测与筛选实验

  1、雨、污水实行分流。后续清洗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福州大学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实验有机废气及酸雾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

  3、应合理布置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达标。

  4、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废实验废液(包括第一道清洗废水)、滤渣、空瓶、包装物、过期实验药剂、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按规定收集并储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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