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4年09月03日)
时间: 2024-09-03 10:4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9月03日-2024年09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2338319

  传        真:0591-62338319

  通讯地址: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

  邮       编:350108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州创恒光电有限公司年产220万片光学镜片项目

  福州市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启迪科技城12号楼1-9层

  福州创恒光电有限公司

  福州朴诚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220万片光学镜片(其中150万片透镜、50万片平面镜、13万片棱镜、7万片波片),总投资1000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

  1、雨、污水实行分流。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纯净水一同进入园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纳入大学城污水处理厂。切割铣磨、抛光、磨边废水经过三格沉淀池沉淀后进入集水调节池,再经过混凝沉淀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纳入大学城污水处理厂;除油剂废水进行委外处理;清洗剂废水、IPA废水进入集水调节池,再经过混凝沉淀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纳入大学城污水处理厂。

  2、磨边废气通过设备密闭管道收集,擦拭检测车间、超声波清洗车间、点胶车间密闭负压收集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50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高于楼顶的排气筒排放。

  3、应合理布置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达标。

  4、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抛光残渣、铣磨、磨边废渣、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污泥定期进行清掏,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活性炭、废布和废餐巾纸、废包装容器、除油剂废水等危险废物应按规定收集并储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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