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4年09月12日)
时间: 2024-09-12 10: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9月12日-2024年09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2338319

  传        真:0591-62338319

  通讯地址: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

  邮       编:350108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供热设施改造项目

  福建省福州高新区南屿镇尧溪路28号

  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环诺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两台天然气热水锅炉(1台3.5 MW/H、1台0.48MW/H)用于供热,总投资64万元,环保投资4万元

  1、雨、污水实行分流。锅炉排污水和软水制备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福州大学城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

  2、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2台,分别通过30m高的排气筒排放。

  3、应合理布置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达标。

  4、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废离子交换树脂由设备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应按规定收集并储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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