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4年09月29日)
时间: 2024-09-29 11:1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9月29日-2024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2338319

  传        真:0591-62338319

  通讯地址: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

  邮       编:350108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工业自动化产品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

福州市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

福建海睿达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和蓝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年产40万台工业自动化产品(包括纺织电脑控制系统和通用伺服控制系统),总投资12000万元,环保投资43万元

  1、雨、污水实行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厨房废水经隔油处理后进入化粪池处理)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大学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2、车间密闭,有机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40米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气经集气管道直接对接设备收集后引至滤筒除尘+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40米高排气筒排放;厨房油烟经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烟竖井排放。

  3、应合理布置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达标。

  4、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废包装物、焊渣及滤筒除尘收集颗粒物、废线材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原料桶/瓶、废酒精抹布、废钢丝清洗剂滤芯、废洗板水及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按规定收集并储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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