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10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83772202
传 真:0591-83723492
通讯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
邮 编:350108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福建海睿达科技有限公司工业自动化产品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 |
榕高新区环评〔2024〕18号 |
2024-10-10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