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4年10月30日)
时间: 2024-10-30 17: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2338319

  传        真:0591-62338319

  通讯地址: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

  邮       编:350108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州长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

  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南屿镇智慧大道13号

  (租赁福建蓝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号厂房内)

  福州长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福建中森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50万件汽车零部件,总投资20000万元,环保投资38万元

  1、雨、污水实行分流。冷却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大学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2、项目各工序有机废气采取集气措施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治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

  3、应合理布置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达标。

  4、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切割水过滤残渣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导热油、废润滑油、废聚氨酯胶黏剂桶、废铁质油桶等危险废物应按规定收集并储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2

  福建永福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南屿镇窗厦村

  福建永福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楷辰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技改项目位于福建永福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对现有工程进行技改,技改后年生产烧结普通砖0.96亿块、烧结多孔砖0.24亿块、加工土10万吨,总投资120万元,环保投资12万元。

  1、雨、污水实行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微动力生化处理池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厂区绿地灌溉。搅拌用水全部损耗不外排。脱硫塔用水、车辆轮胎清洗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2、焙烧废气经脱硫塔+湿电除尘设备处理达标后通过4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应合理布置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达标。

  4、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废砖坯、除尘器集尘、脱硫石膏、废水处理污泥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应按规定收集并储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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