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5年1月10日)
时间: 2025-01-10 10: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0日-2025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2338319

  传        真:0591-62338319

  通讯地址: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

  邮       编:350108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天昇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重新报批)

  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智慧大道两园科技园内(智慧大道22号)

  福建天昇新材料有限公司

  福建绿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金刚石串珠绳锯400万米,总投资30000万元,环保投资206万元

  1、雨、污水实行分流。清洗废水、车间清洁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调节+芬顿反应+混凝沉淀)处理后与冷却塔排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福州大学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出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福州大学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制粒废气(其中过筛粉尘先经设备自带滤筒处理)与注塑废气一并进入“喷淋塔+过滤棉+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根27m排气筒排放;喷砂、开刃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7m高排气筒排放;清洗、涂胶废气进入一套“喷淋塔+过滤棉+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1根27m高排气筒排放;炼胶废气经收集先进入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硫化、还原废气汇总进入一套“喷淋塔(碱液)+过滤棉+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1根27m高排气筒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经排烟管道引至1根27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1根28m高排气筒排放。

  3、应合理布置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达标。

  4、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残次品、废石墨模具、废砂、废钢丝绳、橡胶及塑料边角料、废砂轮、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等一般固废交由合规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液压油、废化学品包装物、污泥、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沾染性抹布及手套、废机油、废油桶、清洗沉渣、喷淋塔更换废液等危险废物应按规定收集并储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2

  福建光旭科技有限公司光学器件生产基地项目

  福州高新区南屿镇智慧大道20号保利通信福州高新科技产业园10栋

  福建光旭科技有限公司

  福州朴诚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光学光电镜片400万套、镜头50万套,总投资50376万元,环保投资200万元

  1、雨、污水实行分流。项目生产废水经“调节池+混凝池+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生活污水依托园区配套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均进入福州大学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擦拭、清洗、丝印及检验过程有机废气拟通过集气+密闭负压收集,经水喷淋(含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40m高排气筒排放;磨边废气拟通过集气+密闭负压收集,经静电除油一体机处理后由1根40m高排气筒排放。

  3、应合理布置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达标。

  4、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抛光残渣、铣磨精磨废渣、不合格产品、废弃原料包装物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浸洗废液及清洗废液、检验擦拭纸、废磨边油、废活性炭、喷淋废液等危险废物应按规定收集并储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沉淀池沉渣和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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