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5年1月13日)
时间: 2025-01-13 16: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3日-2025年1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2338319

  传        真:0591-62338319

  通讯地址: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

  邮       编:350108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邦特新材料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南屿镇南3号路(星湖路)北侧,12号路西侧

邦特(福州)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中森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绝缘膜300吨、非热成型绝缘罩365吨、热成型吸塑绝缘片280吨、热成型吸塑绝缘罩680吨、缓冲垫435吨,总投资230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

  1、雨、污水实行分流。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大学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吸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分别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25m高排气筒排放。油烟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套油烟净化装置收集治理后引至25m高排气筒排放。

  3、应合理布置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达标。

  4、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废边角料、废离型纸、不合格品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应按规定收集并储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及隔油池油渣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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