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5年05月19日)
时间: 2025-05-19 09:4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5月19日-2025年05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2338319

  传        真:0591-62338319

  通讯地址: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

  邮       编:350108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工厂整体升级改造项目

  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尧溪路28号

  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中森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对原智能制造工厂改造升级,进行产线改造,提升配套产能,推动制造业提质增效;改、扩建后新增年产智能开关及元件11758台,智能节能变压器10972台,提升改造后全厂年产智能开关及元件16500台,智能节能变压器13050台。

  1、雨、污水实行分流。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表面处理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干燥废水和碱液喷淋塔废水经自带的隔油装置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往福州大学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工艺废气应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处理措施、排放高度进行处理和排放。焊接厂房分别设置密闭抛丸室、打磨房及喷粉房,抛丸及打磨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24.5m高排气筒排放;喷粉粉尘经大旋风回收系统后并入上述排气筒排放;酸洗废气通过槽边抽雾装置和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引至25m高排气筒排放;涂装废气经纸盒过滤、四级空气过滤器、沸石转轮浓缩、RTO燃烧后引至2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绝缘件加工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调漆废气、固化废气、浇注废气、粘合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后并入30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烟气经低氮燃烧后分别引入1根25m高和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应选用低噪声设备,要求对制冷机、风机、各类泵等采取消音、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按规范设置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暂存场所,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处置和利用。绝缘件边角料、金属边角料、焊渣、废钢丸、除尘粉尘、废滤筒、废塑粉、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槽渣、酸洗线表面处理废液、污水站污泥、漆渣、废活性炭、废煤油、废油泥、废沸石、废变压器油、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滤油芯、废乳化液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

  5、严格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认真落实《报告书》关于环境风险防范要求,配套建设一个有效容积10m3事故应急池,保证事故废水全收集。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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