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6月16日-2025年06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2338319
传 真:0591-62338319
通讯地址: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
邮 编:350108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 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三田宠物医院 |
福州高新区上街镇高新大道66号清华紫光浦上商业小镇S1楼2层210、211商业店面 |
福州市三田宠物医院有限公司 |
福建星月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从事宠物医疗服务,预计宠物接待量10只/日 |
1、雨、污水实行分流。宠物诊疗废水经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预处理达标与生活污水统一排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往大学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采用密闭一体化污水设备,设置专门设备隔间,安装新风系统、喷洒除臭剂等方式,防治恶臭污染。
3、应合理布置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达标。
4、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等一般固体废物由合规回收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宠物排泄物经宠物处理池消毒后排入化粪池处理,宠物尸体采用防水、防渗、防破损的包装袋密封,并在密封袋放冰袋冷藏后及时联系当地动物无害化中心进行处置;医疗废物、废活性炭滤网、废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贮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宠物毛发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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