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7月02日-2025年07月0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2338319
传 真:0591-62338319
通讯地址: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
邮 编:350108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富兰智能车载HUD自由曲面反射镜生产线 |
福建省福州高新区南屿镇芯园路第三代半导体数字产业园项目(一期)3号楼1层、夹层、2层 |
福建富兰智能光学技术有限公司 |
福州朴诚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260万件车载HUD自由曲面反射镜 |
1、雨、污水实行分流。注塑冷却水、工装浸泡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工装浸泡后冲洗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设施(三格沉沙池+除氟除沙絮凝池+板框压滤机+一体化除氟设备)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大学城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大学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2、注塑、镀膜、投料废气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达标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 3、应合理布置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达标。 4、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塑料废品、废过滤袋、废包装容器等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抹布、废包装容器、污水污泥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