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关于2020年福州高新区学校教师招考有关政策加分事项的通知
时间: 2020-07-23 10:33

  根据《2020年福州高新区学校招考教师公告》,对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按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加分,现将有关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符合招考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根据市委相关文件精神,原规定“符合招考条件的驻榕部队随军干部家属报考,笔试成绩按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加分”,现予取消,不再执行加分。

  二、办理时间

  7月28日(周一)上午8:30-12:00,下午3:00一6:00,逾期不予受理。

  三、办理地点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8号创业大厦533

  四、注意事项

  请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加分政策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指定地点办理审核手续。咨询电话:0591-38201591。

来源:{{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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