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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及年度工作安排,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定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至 31日,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开展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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