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州高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时间: 2022-12-30 10:22
 南屿镇人民政府村镇办区直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闽政办202250号)《省审改办关于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有关工作的函》(闽审改办函20222号)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榕政办2022135号)文件要求,经区管委会研究同意 现将《福州高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南屿镇人民政府村镇办区直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坚决防止行政许可明减暗增。区审改办要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监督会同事项主管部门及时纠正变相许可行为

二、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逐项明确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监管部门明确监管重点环节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事项动态调整涉及到我区行使层级的区审改办负责牵头衔接及时做好相应调整行政许可正式实施前事项主管部门应当提出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申请区审改办应当依法依规进行调整公布实施机关做好实施前准备

 

附件福州高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福州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2022年12月28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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