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郑青春 身份证号: 3521221976****3758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0号
电话:18950413911
在你单位承接监理的福州高新区南屿三迪·雅颂枫丹花园项目因多次违反扬尘管控有关文件规定,没有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的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的法律规定,建议对三迪·雅颂枫丹花园项目监理单位立案处罚。上述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可以证实:1、询问笔录,2、现场勘验记录照片打印件,3、城乡建设局3次开具的责令整改通知单。本机关执法人员当场向你(单位)告知了违法事实、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并听取了你的陈述申辩。现依据《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条法律规定,建设项目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内容;
(二)对发现的扬尘污染行为,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的;
(三)对不立即整改,未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的;
现依法进行查处。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处以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你有陈述、申辩及申请复议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刘红辉 魏存洲 联系电话:0591-62338304
联系地址:福州高新区科技东路3号创新园二期17号楼六楼(福州高新区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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