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郑青春 身份证号: 3521221976****3758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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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依法进行查处。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处以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你有陈述、申辩及申请复议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刘红辉 魏存洲 联系电话:0591-62338304
联系地址:福州高新区科技东路3号创新园二期17号楼六楼(福州高新区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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