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关于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机构的公示
时间: 2024-07-01 09:01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的通知》(闽民规〔2023〕10号)精神,现将符合经济困难老年人集中照护要求的养老机构名单公示如下:

  1.南屿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地址:南屿镇高新大道68号 联系人:蔡先红 13788888791   收费标准(元/月):3884

  2.高新区子路老年之家  地址:上街镇马保村后园32号 联系人:宋达 13313769008   收费标准(元/月):3884

 

  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2024年7月1日

来源:福州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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