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3家餐饮服务单位的7批次不合格消毒餐饮具(来自2021年总局专项计划和2021年福建福州高新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核查处置及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闽侯县上街海底诱惑餐饮店提供的饭碗(抽样编号为GC21350000002947420)、黑色饮料杯(抽样编号为GC21350000002947421)
(一)抽检基本情况
闽侯县上街海底诱惑餐饮店提供的饭碗(抽样编号为GC21350000002947420)、黑色饮料杯(抽样编号为GC21350000002947421),消毒日期为2021年11月15日,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测发现,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规定。
(二)餐饮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是洗涤剂的主要成分。抽检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餐饮服务单位对复用餐饮具清洁消毒不彻底。我局已于2021年12月13日组织执法人员对闽侯县上街海底诱惑餐饮店进行了执法检查,该场所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该场所清洁水池、消毒水、消毒柜配备齐全,未发现问题。我局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二、福州高新区南屿倪珊小吃店提供的大碗(抽样编号为XC21350126372512003)、小碗(抽样编号XC21350126372512002)
(一)抽检基本情况
福州高新区南屿倪珊小吃店提供的大碗(抽样编号为XC21350126372512003)、小碗(抽样编号XC21350126372512002),消毒日期为2021年12月9日,经名成腾德检测服务(福州)有限公司检测发现,其中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规定。
(二)餐饮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抽检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餐饮服务单位对复用餐饮具清洁消毒不彻底。我局已于2021年12月17日组织执法人员对福州高新区南屿倪珊小吃店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场所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该场所清洁水池、消毒水、消毒柜配备齐全,未发现问题。我局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三、福州高新区南屿发大财餐饮店提供的方碟(抽样编号为XC21350126372512005)、长碟(抽样编号为XC21350126372512006)、饭碗(抽样编号为XC21350126372512007)
(一)抽检基本情况
福州高新区南屿发大财餐饮店提供的方碟(抽样编号为XC21350126372512005)、长碟(抽样编号为XC21350126372512006)、饭碗(抽样编号为XC21350126372512007),消毒日期为2021年12月9日,经名成腾德检测服务(福州)有限公司检测发现,其中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规定。
(二)餐饮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抽检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餐饮服务单位对复用餐饮具清洁消毒不彻底。我局已于2021年12月17日组织执法人员对福州高新区南屿倪珊小吃店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场所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该场所清洁水池、消毒水、消毒柜配备齐全,未发现问题。我局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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