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批次不合格食品(来自抽检监测(中央转移) 2023年总局抽检计划、2023年福建福州高新区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州高新马保店销售的海带苗(抽样编号为(2023)GHY-D37322)
(一)抽检基本情况
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州高新马保店销售的海带苗(抽样编号为(2023)GHY-D37322),购进日期为2023年3月30日,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测发现,其中“铅(以pb计)”项目,测得0.05mg/100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最大允许值1.0mk/100kg。
(二)流通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我局已于2023年7月7日组织执法人员对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州高新马保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并召回该批次不合格海带苗。
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养殖的某个海区收到污染了,以致这部分海带苗含铅偏高。当事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对当事人免予处罚,同时将该案线索移送霞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二、福建省福州市瑞福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的生姜(抽样编号为(2023)XHY-G07384)
(一)抽检基本情况
福建省福州市瑞福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的海带苗生姜(抽样编号为(2023)XHY-G07384),购进日期为2023年5月6日,经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发现,其中“毒死蜱”项目,测得0.01mg/100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最大允许值0.02mg/100kg。
(二)餐饮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我局已于2023年8月15日组织执法人员对福州市瑞福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并召回该批次不合格生姜。
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2023.5.6进购一批生姜,对方提供了一份生姜的检测报告,餐厅食材检测人员的疏忽对当天的食材只进行了抽样检测,并未对所有的商品进行检测,所以导致不合格的食材流入。当事人履行了《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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