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批次不合格食品(来自2023年福建福州高新区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建省福州耀来超市有限公司南屿分公司采购的荷兰豆(食荚豌豆)(报告编号为(2023)XHY-G07427)
(一)抽检基本情况
福州耀来超市有限公司南屿分公司采购的荷兰豆(食荚豌豆)(报告编号为(2023)XHY-G07427),购进日期为2023年5月10日,经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发现,其中“多灵菌”项目,测得0.17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最大允许值0.02mg/kg。
(二)流通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我局已于2023年6月13日组织执法人员对福州耀来超市有限公司南屿分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
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可能种植户种植过程农药使用不规范。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荷兰豆(食荚豌豆),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符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可以免予处罚。
二、福建辉阳电缆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的老姜(报告编号为(2023)XHY-G7416)
(一)抽检基本情况
福建辉阳电缆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的老姜(报告编号为(2023)XHY-G7416),购进日期为2023年5月11日,经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发现,其中“铅(以Pb计)、镉(以Cd计)”项目,铅测得0.211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最大允许值0.1mg/kg。镉测得0.15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最大允许值0.1mg/kg。后申请复检,经福州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报告编号204002300082),结论镉(以Cd计)合格,铅(以Pb计)测得0.217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最大允许值0.1mg/kg.
(二)餐饮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我局已于2023年6月14日组织执法人员对福建辉阳电缆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
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可能种植户种植过程不规范,种植的田地污染物超标。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够实现有效追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可以免予处罚。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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