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4期)
时间: 2023-12-26 17:26

  现将2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检监测(县级专项) 2023年广东潮州潮安区中秋国庆专项抽检(精益)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 2023年福建福州高新区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建省福州市亿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豆酥(报告编号为JQT23FC21218)

  (一)抽检基本情况

  福建省福州市亿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豆酥(报告编号为JQT23FC21218),生产日期为2023年8月25日,经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检测发现,其中“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测得5.2mg/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最大允许值5mg/g。

  (二)生产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我局已于2023年10月9日组织执法人员对福建省福州市亿园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

  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产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的条件不当,尤其在夏季过程中受到天气环境的较大影响容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价超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 (三)项之规定,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按规定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依据《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八条第 (三) 项之规定,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电子台账,及时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当事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 420 元;2.罚款 25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 25420 元。

  二、福建省福州闽侯县南屿镇李丰旭便利店购买的上海青(报告编号为2023SFJC008450)

  (一)抽检基本情况

  福建省福州闽侯县南屿镇李丰旭便利店购买的上海青(报告编号为2023SFJC008450),购进日期为2023年9月4日,经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检测发现,其中“氟虫腈”项目,测得0.026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最大允许值0.02mg/kg。

  (二)流通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可能种植户种植过程中未规范使用农药。鉴于当事人在购进上述上海青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不知道所采购的上海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能够实现有效追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我局经研究决定免予处罚。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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