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1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检监测(县级本级) 2024年福建福州高新区校园专项抽检)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私立童星幼儿园使用的碗(报告编号为FZ24-GXXQ41-047)
(一)抽检基本情况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私立童星幼儿园使用的碗(报告编号为FZ24-GXXQ41-047),使用日期为2024年04月29日,经名成腾德检测服务(福州)有限公司检测发现,其中“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我局已于2024年06月06日组织执法人员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私立童星幼儿园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该批次不合格餐具。
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洗涤不够干净、消毒时间不足。该店使用自行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该企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点题整治工作,定期对学校食堂开展食材和餐具洁净度的快速检测,督导辖区学校进一步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走深走实。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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