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8期)
时间: 2024-12-20 10:04

  现将2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检监测(县级本级) 2024年福建福州鼓楼区旅游景区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检监测(省级专项) 2024年福建省校园专项)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州恒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砂糖(报告编号为XBJ24350102370800494) 

  (一)抽检基本情况 

  福州恒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砂糖,生产日期为2024年4月8日,经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发现其中“色值 ”项目超出规定最大允许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生产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我局已于2024年9月18日组织执法人员对福州恒旺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召回该批次不合格产品。 

  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储存环境温度、湿度过高导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73.8元;2、罚款5000元。 

  二、福建融德时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高新区分公司 使用的食用植物调和油(报告编号为(2024)MJHY-D16095F) 

  (一)抽检基本情况 

  福建融德时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高新区分公司使用的食用植物调和油,规格型号为10L/桶,生产日期为2024年831日,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测(报告编号为(2024)MJHY-D16095F),发现其中“3-氯-1,2-丙二醇脂肪酸酯(以3-MCPD计)”和“缩水甘油酯(以缩水甘油计)”项目超出规定最大允许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餐饮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企业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停止使用该产品,未用完的不合格产品全部封存退回生产企业进行销毁,并更换金龙鱼非转基因大豆油。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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