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闽侯县上街怡又家便利店销售的砂糖桔(报告编号为FZ24-GXNQ35-053)
(一)抽检基本情况
购进日期为2024年11月3日,经名成腾德检测服务(福州)有限公司检测,发现其中“联苯菊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流通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我局已于2024年12月5日组织执法人员对闽侯县上街怡又家便利店进行了执法检查,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并召回该批次不合格产品。
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农药使用不规范导致。鉴于案发后当事人积极配合我局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免予行政处罚。
二、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州高新区马保店销售的瘦肉(鲜)(猪肉)(报告编号为FZ24-GXNQ31-033)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疫日期为2024年11月2日,经名成腾德检测服务(福州)有限公司检测,发现其中“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磺胺类(总量)”、“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流通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我局已于2024年12月6日组织执法人员对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州高新区马保店进行了执法检查,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并召回该批次不合格产品。
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养殖过程中兽药使用不规范导致。鉴于案发后当事人积极配合我局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免予行政处罚。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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