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5期)
时间: 2025-03-14 09:31

  现将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州高新区上街果派水果店销售的阿亮金秋蜜(砂糖桔)(报告编号为FZ24-GXNQ35-038) 

  (一)抽检基本情况 

  购进日期为2024年1031日,经名成腾德检测服务(福州)有限公司检测,发现其中“苯醚甲环唑”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流通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我局已于2024年11月29日组织执法人员对福州高新区上街果派水果店进行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召回不合格产品。 

  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农药使用不规范导致。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未按规定要求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651.2元;3.罚款5000元。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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