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州高新区南屿龙泰便利店销售的明虾(海水虾)(报告编号为FZ25-FZLS32-003)
(一)抽检基本情况
购进日期为2025年2月20日,经名成腾德检测服务(福州)有限公司检测,发现其中“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流通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我局已于2025年3月25日组织执法人员对福州高新区南屿龙泰便利店进行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召回不合格产品。
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养殖环节未规范使用兽药导致。鉴于案发后当事人积极配合我局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免予处罚。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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