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秋冬季食品消费警示
时间: 2018-11-28 10:04

进入秋冬季,天气转凉,人们大都以为食物不会像夏天那样容易变质。其实不然,有些食物若加工食用不当,也会造成食物中毒。为了保护消费者冬季食品安全,新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提示如下。

一、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外出就餐时,要选择证照齐全、卫生设施好、管理规范、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较高的饭店,最好不要到无证小店和街边小摊就餐。

二、科学食用火锅。吃火锅时要注意各类食材必须充分煮熟煮透,方可食用;慎食海鲜产品、四季豆、野蘑菇、鲜黄花菜等食品。

三、预防腌制类食品中毒。腌制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会加入大量的盐,在腌制发酵过程中容易产生如亚硝酸盐等有害物质大量或经常食用会引起食物中毒。

四、选购食品时还要做到“三查三注意”。一查食品包装标识,注意标识内容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任何标识的“三无”食品;二查食品或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注意是否超过保质期限;三查食品的外观,注意不要被外观过于鲜艳的食品所迷惑,不购买感官异常的食品和原料。

   五、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消费者在餐饮消费过程中一旦发生身体不适或明显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前往医院诊治,同时在第一时间与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联系,或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31,并保存好就餐发票、就诊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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