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从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正规药店购买药品。
2、请认准“国药准字”的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应当认准进口药品注册证号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号;标示为“国食健字”“卫食健字”“卫消字”的不是药品。
3、购买处方药时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购买非处方药时,应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执业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4、购买药品时应检查批准文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并注意保存方法。
5、注意药品不良反应观察,如发生不良反应要及时停止服用,并向药店或医疗机构反映。
6、保管好购药凭据以及药品包装和说明书等,以便药品出现质量问题时进行投诉举报。
7、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购买治疗“止咳药、退烧药、抗感染、抗病毒”药品的消费者,请出示本人身份证配合药店做好登记工作,主动告知旅居史并留下联系方式,不得谎报漏报和瞒报。
8、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药品如无质量问题,一经售出,一般不退换。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