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闽江师专二期(含马保中小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时间: 2018-09-29 15:47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你校报送的《关于申请对闽江师专二期(含马保中小学)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在加快高新区建设步伐的同时,同步补齐高新区社会事业特别是教育资源短板,促进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均衡发展,经研究,现就闽江师专二期(含马保中小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建设地点:福州高新区旗山大道西侧学府南路1号,现有师专校园西侧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闽江师专附属小学(48班)教学楼、附属中学(42班)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师专实训楼及小学、中学、闽江师专共用的图书馆、体育馆、音乐厅,并建设相关室外配套。项目拟分为两阶段实施,其中附属小学作为第一阶段项目先行实施;附属中学及图书馆、实训楼、体育馆、学生宿舍、食堂作为第二阶段项目实施。项目总征地面积117600.48平方米(约176亩),实际用地面积110691.8平方米(约166亩)总建筑面积131462.5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13811.31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7651.2平方米。其中小学部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41585.17平方米学生宿舍1建筑面积4529.37平方米学生宿舍2建筑面积4529.37平方米中学部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29049平方米,体育馆、音乐厅建筑面积8609.84平方米图书馆建筑面积23868.6平方米实训楼建筑面积12451.16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720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6120平方米

四、工程概算:

  项目总投资概算86430.6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5240.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074.69万元,基本预备费4115.75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闽侯县及高新区财政拨款。

  五、建设工期:项目分两阶段实施,施工期共48个月。

  六、项目单位须严格执行环保部门的有关批复意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环保措施。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原则同意项目主管部门关于该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八、请项目单位根据本审批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本审批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18年4月28日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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