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司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支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将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支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根据《福州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支路道路工程路线为东西走向,道路全长608.829米,实际修建长度534.119米,红线宽度16米,设计速度20km/h,为城市支路。
该项目分两期建设,即科技支路一期(高新二路至高新大道段),设计长度141.215米,实际修建长度119.593米;科技支路二期(旗山大道至高新一路延伸段、高新大道至创业南路段)设计长度467.614米,实际修建长度414.526米,其中旗山大道至高新一路延伸段设计长度239.617米,实际修建长度235.117米,高新大道至创业南路段设计长度227.997米,实际修建长度179.409米。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为2323.94万元,其中单项工程费1789.9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27.49万元(含建设用地费87.90万元),基本预备费106.48万元。
其中科技支路一期投资:总投资471.64万元,其中单项工程费364.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4.46万元,基本预备费22.46万元。
科技支路二期投资:总投资1852.30万元,其中单项工程费1425.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43.03万元(含建设用地费87.90万元),基本预备费84.02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为高新区财政资金。
五、建设工期:10个月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该项目原审批文件(榕高新区经发〔2021〕28号)及(榕高新区经发〔2021〕106号)作废。
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2年3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