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上街(高新区)分局:
贵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长安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提高公安队伍综合实战能力,更好的为人民服务,经研究原则同意长安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建设,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安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代码:2401-350169-04-01-169384)
二、项目单位:福州市公安局上街(高新区)分局
三、建设地点:福州高新区上街镇马排村,东侧为乌龙江大道,北侧为浦上大道,西侧为高新大道,南侧为竹榄路。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拟建设1栋8层技术用房,总用地面积5368.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705.4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877.9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27.46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绿化景观工程、道路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等工程。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4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5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50.53万元(含建设用地费161.20万元),基本预备费249.47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福州高新区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事项:
根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定,贵单位申请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请贵单位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主体福州高新区村镇管理办公室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并结合评估报告和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局审批。
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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