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上街(高新区)分局:
贵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长安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长安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工程概算。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安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代码:2401-350169-04-01-169384)
二、项目单位:福州市公安局上街(高新区)分局
三、建设地点:福州高新区上街镇马排村,东侧为乌龙江大道,北侧为浦上大道,西侧为高新大道,南侧为竹榄路。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拟建设1栋8层技术用房,总用地面积5368.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617.5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823.1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794.38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等。
设计方案:原则同意修编后的建筑工程设计、结构工程设计、给排水工程设计、电气工程设计、暖通工程设计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概算为5179.3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499.5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32.44万元(含建设用地费119.53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47.37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福州高新区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并根据专家组评审和评估报告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并抓紧组织实施。
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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