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李友财的不动产权继承公示
时间: 2023-09-14 10:24

  李闽海申请坐落于南屿镇旗麓南大道556号福州两园搬迁安置楼一期(现:南港花园)23#楼513单元不动产产权继承登记。513单元现登记在李友财名下(不动产权证:闽(2023)闽侯县(G)不动产权第0000357号),系李友财的单独所有财产。李友财已故,本登记机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陈述和个人承诺,确认上述不动产由李闽海继承,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有异议者请在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福州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6号)提出。

  福州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3年9月14日

来源:高新区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