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康为昌权证遗失声明
时间: 2023-10-07 16:03

  康为昌因保管不善,将闽(2022)闽侯县(G)不动产权第0002733号(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期限:2023年10月07日至2023年10月25日) 

  福州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3年10月07日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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