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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慕华因保管不善,将闽(2018)闽侯县不动产权第0017020号(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期限: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17日)
福州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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