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作废声明
时间: 2024-08-27 15:33

  原不动产权利人林曦预购房屋坐落于南屿镇后山村小后山108号旗山领秀3# 楼2502单元,房屋预告登记证明证号为:闽(2017)闽侯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363号。现权利人向我中心申请办理预告登记注销,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座落

备注

1

闽(2017)闽侯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363号

林曦

预告登记

350199011013GB00001F00040097

南屿镇后山村小后山108号旗山领秀3# 楼2502单元

 

  声明人:福州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4年 8月27日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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