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公告
时间: 2024-08-28 16:37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闽(2021)闽侯县(G)不动产证明第0000123号

闽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50199011010GB00047F00080045

南屿镇旗山路8-1号三迪·雅颂枫丹花园8#楼801单元

 

  公告单位:福州高新区土地收储分中心

  (福州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4年08月28日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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