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宏良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时间: 2024-09-19 15:45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YR1610946

吴宏良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50199011016GB00005F00040173

南屿镇乌龙江南大道39号总部经济园区住宅及SOHO二期(现:三盛托斯卡纳小区二期)S1#楼5层东517SOHO办公

 

  公告单位:福州高新区土地收储分中心

  (福州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4年9月19日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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