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春娜申请坐落于南屿镇乌龙江中大道51号葛岐村拆迁安置房(现:葛岐新苑)3#楼907单元不动产产权继承登记。907单元现登记在黄林金名下(不动产权证:闽(2024)闽侯县(G)不动产权第9012677号),系黄林金的单独所有财产,黄林金于2010年10月28日过世,即上述不动产为被继承人黄林金的合法遗产。本登记机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确认上述不动产由黄春娜继承,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有异议者请在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福州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6号)提出。
福州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4年09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