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登辉权证遗失声明
时间: 2024-09-27 17:13

陈登辉因保管不善,将闽(2024)闽侯县(G)不动产权第9011263号(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公告单位:福州高新区土地收储分中心 

(福州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4年9月27日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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