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顺生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时间: 2024-11-04 15:17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闽(2018)闽侯县不动产证明第0053807号

许顺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50199009016GB00002F00361399

上街镇高新大道1-1号中海寰宇天下地下室a1-1至-3、a2-1至-2、a3-1层E2-107车位

 

  公告单位:福州高新区土地收储分中心

  (福州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4日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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