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西湖支行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时间: 2025-03-10 14:55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闽(2019)闽侯县不动产证明第0041410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西湖支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50199011017GB00005F00070067

南屿镇乌龙江南大道21号群升江山城(四期)3#楼 3层316商业

 

公告单位:福州高新区土地收储分中心

(福州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5年3月10日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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