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志荣、黄志坚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时间: 2025-05-20 16:59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YR1510504

罗志荣黄志坚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50199011016GB00001F00370001

南屿镇乌龙江南大道33号三盛南香湖71#楼01联排住宅

 

公告单位:福州高新区土地收储分中心

(福州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5年5月20日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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