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明妹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作废声明
时间: 2025-09-11 16:26

原不动产权利人陈明妹预购房屋坐落于南屿镇乌龙江南大道33号三盛南香湖73#楼03联排住宅,房屋预告登记证明证号为:YR1418074。现向我中心申请预告登记注销,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力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座落

备注

1

YR1418074

陈明妹

预告登记

350199011016GB00001F00390003

南屿镇乌龙江南大道33号三盛南香湖73#楼03联排住宅

 

 

声明人:福州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5年9月11日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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