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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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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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闽(2022)闽侯县(G)不动产权第0005334号 |
黄新钊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50121011015GB00001F00100123 |
南屿镇乌龙江南大道83号碧桂园铂悦公馆2#、S-2#楼2005单元 |
公告单位:福州高新区土地收储分中心
(福州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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